2026年4月15日,宁强县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正在某收集食物买卖第三方平台上的入网餐饮运营户宁强县某卤肉店开展日常监视查抄。现场正在该店操做间内发觉做为食物原料的3袋腐竹、1袋火腿片均已过时,且售卖柜正正在售卖上述食材加工后的成品腐竹及火腿片。当事人利用跨越保质期的食物原料制售食物的行为,根据《陕西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及摊贩办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宁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惩罚。监管部分对收集食物买卖第三方平台上的入网商户开展“线上放哨+线下实查”,让收集餐饮运营者时辰绷紧食物平安这根弦,建牢线上餐饮平安防地。利用过时腐竹、火腿片加工并售卖成品,不只违反法令律例,更间接风险消费者身体健康。本案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清晰传送了“不管店面大小,过时食物碰不得”的法令红线,对周边同类运营户起到“惩罚一户、警示一片”的结果,有益于指导从业者盲目落实进货检验和日常自查轨制。本文为磅礴号做者或机构正在磅礴旧事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做者或机构概念,不代表磅礴旧事的概念或立场,磅礴旧事仅供给消息发布平台。申请磅礴号请用电脑拜候。